一、項目簡介:
長春熱電發展有限公司,位于吉林省長春市東郊吉長公路與東環城馬路交匯處,距長春火車東站約2km。公司始建于1987年,規劃裝機容量6×200 MW。一期工程1、2號機組于1990年和1991年投入運行。二期工程3、4號機組于2005年投入運行,二期工程5號機組于2007年投入運行,三期6號機組計劃于2008年10月投運。7、8號灰庫為鋼筋混凝土灰庫,直徑15.8m,庫頂標高30.0m,接收來自5、6號爐電除塵器一電場的粗灰,現新建1座500m3鋼灰庫,利用三座灰庫組建一套50t/h粉煤灰分選系統,原有水泥庫一座作為原灰庫,一座作為粗灰庫,新建鋼庫作為細灰庫。
二、招標范圍:
50t/h分選系統的主設備包括:粒度分選機一臺;旋風分離器一臺;主風機及配套電機一套;分選機耐磨件一套;配套舌板鎖氣器三臺。
加入日期: 2013-06-17 截至日期: 2013-06-24
技術服務,投標方需負責分選系統的整體調試工作,并滿足50t/h分選細灰的要求。(具體內容以招標文件為準)
三、建設規模:
規劃安裝一套50t/h粉煤灰分選系統,接收來自5、6號鍋爐電除塵器一電場輸送的粗灰,需要新建一座鋼制結構灰庫500m3,在庫頂安裝一套50t/h粉煤灰分選機。將三座灰庫分別作為原灰庫(7號庫)、分選后粗灰庫(8號庫)和新增的鋼制細灰庫,鋼制細灰庫將安裝在原預留的9號灰庫處。其中,粗灰粒度分選機布置在8號庫的頂端;高效分離器安裝于新建鋼制細灰庫的頂端。
四、資質及其他要求:
4.1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在中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注冊資金200萬元(含200萬元)以上,符合本次采購項目的設備生產廠家。
4.2投標方需提供高質量的粒度分選機及高效分離器,50t/h出力分選機的業績在10套以上,并經過火力發電廠粉煤灰分選系統3年以上成功運行,需出示相關證明文件。
4.3設備生產廠家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4.4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凍結、接管,破產狀態,沒有發生過向招標人行賄等廉潔問題。投標人在近5年內不曾在任何合同中違約,或被逐,或因投標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5設備生產廠家應具有生產所需的廠房、設備,加工生產、試驗能力及試驗裝備,獲得權威機構頒發的ISO9001系列質量體系認證并按其對設計、制造、包裝的各階段采取了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措施,確保設計、制造和包裝的質量,能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4.6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4.7投標人未同時與其他方組成聯合體或作為其他投標人的分包商參加投標。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項目同時投標。
4.8投標方需負責分選系統的整體調試工作,并對分選機出力進行實際測試。
五、招標要求:
5.1 報名時需提交報名申請表(格式見附件1),報名時間為:2013年06月17日~06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報名截止時間為:2013年06月24日17:00。
5.2 報名表簽字蓋章后傳真并同時將掃描件發至郵箱(傳真件只需報名表,發郵箱的掃描件需包含所有資料),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名或逾期送達的文件無效。
招 標 人:
單 位:長春熱電發展有限公司
聯系人:于 敏
電 話:0431-85725204
地 址:長春市二道區東環路6898號
郵 編:130031
招標代理機構:
單 位:北京國電工程招標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 超
電 話:010-51967897
傳 真:010-51967698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區政達路6號院3號樓北方國際大廈708
郵 編:100040
5.3 報名申請表必須于2013年06月24日17:00時前遞交至指定地點,逾期送達或不符合規定的報名申請表將不予受理。
報名申請表需蓋章、簽字,采用送達、郵件或傳真方式發送至聯系人。
對于提供虛假資料的投標人,一經查明,取消其投標人資格。
六、監審及其他:
單 位:長春熱電發展有限公司
聯系人:張志剛
聯系電話:0431-85725041
地 址:長春市二道區東環路6898號
郵 編:130031
:2242538890 2233515786 280327213 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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