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項目簡介
項目名稱:年產5600萬m2新型內裝飾瓷磚生產線項目
建設單位:臨沂沂州建陶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臨沂市羅莊區傅莊街道官莊村西200m
建設規模:臨沂沂州建陶有限公司年產5600萬m2新型內裝飾瓷磚生產線項目屬于改擴建項目,總占地面積約98020萬m2,項目總投資90200萬元,主要建設內容為將對原有14條新型內裝飾瓷磚生產線進行改擴建,項目技改完成后,可達年產新型內裝飾瓷磚5600萬m2/a。
產業政策:項目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國家發改委2013年第21號令)中允許類項目,符合《建材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建筑衛生陶瓷工業“十二五”發展規劃》規劃要求,不屬于《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中禁止用地項目,符合《建筑衛生陶瓷行業準入標準》(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3年第56號)中準入標準要求。
(二) 項目污染物產生治理及排放情況
1、廢氣產生、治理及排放情況
本項目廢氣主要主要噴霧干燥塔廢氣及窯爐廢氣、壓制粉塵、磨邊粉塵及無組織廢氣。
噴霧干燥塔廢氣旋風除塵+濕法除塵+SNCR脫硝工藝處理后由27m高排氣筒外排,窯爐廢氣經SNCR脫硝工藝由27m高排氣筒外排,外排廢氣中煙(粉)塵、SO2、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濃度均可滿足《陶瓷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4-2010,2014修改)表5標準要求,非甲烷總烴排放濃度和排放速率均可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要求。
壓制粉塵及磨邊粉塵經布袋除塵器收集后由25m高排氣筒排放,外排廢氣中粉塵排放速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要求,排放濃度滿足《山東省固定源大氣顆粒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1996-2011)表2標準要求。
項目無組織廢氣主要包括裝卸粉塵、配料粉塵和粉料過篩粉塵。物料裝卸粉塵采取硬化地面、密閉堆存等措施。配料粉塵采取灑水抑塵和車間強制通風等措施,粉料過篩散逸粉塵采用灑水抑塵及車間強制通風等措施,經預測粉塵廠界無組織排放濃度滿足《山東省固定源大氣顆粒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1996-2011)表3新建企業邊界大氣污染物濃度限值要求,對周圍環境空氣質量影響較小。
2、廢水產生、治理及排放情況
設備沖洗廢水、地面沖洗廢水、生活污水,設備沖洗廢水、地面沖洗廢水經沉淀后用于配料用水,生活污水經污水站處理后用于廠區降塵用水,均不外排。
3、噪聲產生、治理及排放情況
本項目生產過程中主要噪聲源為
球磨機、拋光設備以及各種泵類等設備運轉過程中產生的噪聲,其噪聲級(單機)一般為70~105dB(A),均采取隔音、基礎減振、消聲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項目廠界噪聲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功能區標準要求,對周圍聲環境質量影響較小。
4、固廢產生、處置情況
項目固體廢物:濾渣、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切余殘次品、不合格品、鐵磁性雜質、循環水沉淀池污泥、、脫硫石膏和職工生活垃圾屬于一般廢物,廢機油、廢陶瓷油墨屬于危險廢物。
①一般廢物:濾渣、不合格品、布袋除塵器收集的粉塵收集后回用于生產,鐵磁性雜質、脫硫石膏收集后外賣建材企業,切余殘次品及循環水沉淀池污泥晾干后外運做鋪路材料,職工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理,處理措施和處置方案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修改單要求。
②危險廢物:廢機油、廢陶瓷油墨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處理措施和處置方案滿足《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修改單要求。
(三) 主要環境影響評價分析
1、大氣環境:大氣環境影響分析表明,本項目產生的廢氣采取相應的治理措施后能達標排放,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2、水環境:設備沖洗廢水、地面沖洗廢水、生活污水,設備沖洗廢水、地面沖洗廢水經沉淀后用于配料用水,生活污水經污水站處理后用于廠區降塵用水,均不外排。
3、噪聲:本項目采取一系列的減震、降噪、消聲措施后,對廠界聲環境的貢獻較小。
4、固廢:本項目固體廢棄物包括一般固廢和危險廢物,一般固體廢物均進行資源化利用和有效處置;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因此不會對周圍的環境產生較大的影響。
5、衛生防護距離:本項目衛生防護距離為100m,衛生防護距離內無敏感點,滿足衛生防護距離要求。
6、環境風險:本項目項目風險評價等級為一級,風險評價范圍為以廠址為中心半徑5km的范圍。
針對生產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本次評價提出了相應的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在落實報告書中提出的事故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情況下,項目的建設與運行帶來的環境風險是可以接受的。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
臨沂沂州建陶有限公司年產5600萬m2新型內裝飾瓷磚生產線項目選址合理,符合城市規劃與用地要求,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總量控制與清潔生產的要求。該項目的建設在為公司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的同時,也會增加地方財政和稅收,并且還可以為周圍地區提供一定的社會就業機會,既有較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在本公告發布的十日內到臨沂沂州建陶有限公司查閱報告書簡本。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此次公示旨在了解公眾對評價區域內環境空氣質量、地表水、地下水、噪聲等影響居民生活的主要環境要素的認知情況,對該項目建成投產后對當地經濟發展、周圍居民生活影響的態度以及是否贊成該項目的建設。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起始時間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有效。
(八)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臨沂沂州建陶有限公司
聯系人:宋猛 聯系電話:13563996099
聯系地址:臨沂市羅莊區付莊街道官莊村。
(九)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及聯系方式
機構名稱:臨沂市環境保護科學研究所
聯系地址:臨沂市南坊新區環保科研監測大廈
郵編:276001
聯 系 人:王立興 聯系電話:0531-7206321
201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