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凝聚社會監督合力,嚴厲打擊河道非法采砂違法犯罪行為,守護河道生態與防洪安全,10月30日,陜西省水利廳、陜西省公安廳聯合印發《陜西省河道非法采砂舉報獎勵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明確對符合條件的舉報人給予最高1萬元獎勵,該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
聚焦核心:明確哪些行為可舉報,誰能領獎勵
《辦法》清晰界定了 “非法采砂行為” 的范圍,即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在陜西行政區域內河道管理范圍內無證采砂、禁采期 / 禁采區采砂,或未按許可證規定采砂的行為。只要個人或單位發現此類行為,均可向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機關舉報。
并非所有舉報都能獲獎勵,《辦法》明確了獎勵 “門檻”:舉報需發生在陜西境內,舉報人需提供真實身份信息與聯系方式,同時明確被舉報對象、采砂時間、位置、機具等關鍵信息,且需附帶照片、視頻等可查證證據;更重要的是,舉報內容需未被相關部門事先掌握,且經查證屬實并依法立案查處。
而以下情形將不予獎勵:水行政、公安等部門工作人員及其直系親屬授意舉報的;舉報人為非法采砂行為人或合謀騙獎的;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舉報內容不實,或非法采砂行為已被媒體公開披露的等。
獎勵標準分級:涉黑涉惡線索最高獎1萬元
為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辦法》設置了階梯式獎勵標準,根據案件性質與查處結果劃分三檔:
基礎獎勵:舉報線索與違法事實基本相符,經立案查處后,每案獎勵100元 —1000元;
重大案件獎勵:提供關鍵證據,案件立案查處后移送司法機關的,每案獎勵1000元 —3000元;
涉黑涉惡獎勵:舉報線索被認定具有涉黑涉惡性質的,每案最高獎勵1萬元。
同時,《辦法》明確獎勵 “不重復、按優先級” 原則:同一違法行為由多人舉報的,獎勵最先實名舉報者;聯名舉報的按同一案例獎勵,獎金由舉報人自行分配;同一人多渠道舉報同一行為的,不予重復獎勵。
流程透明:20個工作日內核查,30日內領獎金
為保障舉報高效落地,《辦法》細化了從舉報到領獎的全流程時限:
受理與核查:縣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機關收到舉報后,需填寫《河道非法采砂行為舉報登記表》,并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將結果告知舉報人;核查確認違法的,及時立案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獎勵審批:對符合獎勵條件的,水行政主管部門需在案件處理后15個工作日內報批獎勵;公安機關受理的舉報,需在立案偵查后3個工作日內將信息報送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核。
獎金領?。邯剟顚徟ㄟ^后,相關部門會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舉報人領取方式與期限。舉報人需在30日內憑有效身份證件、銀行賬號領取,可本人領取或委托他人代領;無正當理由逾期未領的,視為放棄。
嚴保隱私:泄露舉報人信息將追責
為消除舉報人顧慮,《辦法》對隱私保護作出嚴格規定:相關部門需妥善保管舉報材料,對舉報人身份、住址、舉報內容等嚴格保密;線索傳遞中僅通報舉報內容,不泄露個人信息;獎金發放中不透露領獎情況。若工作人員違反保密規定造成嚴重后果,或在舉報處理中推諉拖延、通風報信、徇私舞弊,將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此外,《辦法》明確舉報人需對舉報內容真實性負責,虛假舉報、惡意舉報騙取獎勵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工作人員若故意透露線索給他人 “刷獎”,也將移交相關部門調查處理,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舉報渠道已開通,楊凌示范區率先公布電話
目前,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公安機關已通過官方網站等渠道公布舉報方式(含電子信箱、郵寄地址、來訪地址、舉報電話)。其中,楊凌示范區水務局率先公布舉報電話:029-87035394,公眾發現非法采砂行為可直接致電反映。
此次《辦法》的出臺,標志著陜西河道采砂管理從 “部門監管” 向 “社會共治” 邁出關鍵一步,通過明確獎勵機制與操作流程,讓每一位公眾都能成為河道生態的 “守護者”,為維護河湖健康、保障防洪安全筑牢社會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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