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土資源部批準廣西擴大采礦用地方式改革試點范圍,同意廣西在賀州市、柳州市、北海市、貴港市、玉林市、百色市、來賓市等8個市開展采礦用地方式改革試點,共有賀州市民田錳礦等21個礦區被列入改革試點,試點礦區總面積1425.6359公頃。
據悉,試點的內容主要包括四個方面。一是改革現行采礦用地供應方式。改變現行采礦用地必須申請使用國有建設用地的做法,采取分期實施、分期供地、到期歸還的做法,以臨時用地方式使用農民集體土地。
二是改革采礦用地現行審批制度。采礦用地涉及占用農村集體土地的,不再實施征收,不轉變土地用途,維持集體土地所有權性質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關系不變。采礦用地的申報審批,由采礦企業依據礦區規劃和分期實施規劃制定年度采礦用地計劃和復墾規劃,報自治區批準。
三是改革現行采礦用地補償方式。采礦用地的補償,在當地市縣人民政府的統一組織協調下,由采礦企業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按照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補償合同,按照合同約定進行補償。
四是建立采礦用地退出機制。采礦作業完成后,采礦企業負責對臨時占用的土地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復墾,經驗收符合標準,交還給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土地承包經營權人。
通過采礦用地方式改革將取得多方面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優化土地結構,提高農用地質量,有效地改善礦區的生態環境。既解決采礦企業的用地需求,又有效保護耕地。通過臨時用地按征收土地政策予以補償、就業安置等措施,提高農民生活水平和生活環境。
土地復墾后交還農民集體安排使用,不改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既維護了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同時緩解廣西建設用地指標緊張的壓力。
2005年平果鋁獲得國土資源部批準開展采礦用地方式改革試點。截至2012年,平果鋁試點企業累計獲得了796.59公頃采礦臨時用地批復,累計實施工程復墾222.01公頃,復墾耕地155公頃,還地農民120.14公頃。2012年4月,平果鋁采礦用地方式改革試點通過國土資源部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