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5月19日,四川省省委針對市民留言投訴宜賓市一家碎石廠嚴重影響市民休息得到留言回復,該市民反映由于噪音對人們造成很大的傷害,由于噪音給市民生活帶來無奈和痛苦。市民針對這些無法得到解決的問題給省委書記留言并咨詢了三個問題:
1.這種噪音和粉塵污染嚴重的碎石廠開在環境良好的岷江邊上合法嗎?而且不遠處還是上千戶人家居住的居民區。
2.城管大隊之前應該還是對該廠進行了相應的處理,但是并沒有沒收他們的設備,才導致碎石廠重新營業。這種情況下我們居民該怎么辦?
3.碎石廠專門挑在節假日營業,相關部門又休息,我們真的是投訴無門,難道就該忍氣吞聲?
留言答復意見:
您好,您5月2日在人民網留言反映《宜賓翠屏區上江北岷江邊上的碎石廠造成嚴重的噪聲》的投訴收悉,我局領導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調查處理,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一、基本情況 該碎石場位于原宜賓紙業自用碼頭(已廢置)。2015年4月10日,市政府在第43期會議紀要中將該區域設置作為空軍九總隊
砂石料起載、轉運堆放點,以保障宜賓機場遷建
項目的砂石料供應。2015年10月21日,市水務局核發河道采砂許可證(川準采字〔2016〕第1204003號),批準其在該區域進行砂石水采作業。目前該碎石場由才琪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進行經營管理,廠內現有
顎式破碎機1套,采挖船1只,日砂石生產量約1000噸。該砂石作業點系新機場遷建配套項目,不屬于永久性設施。
二、處理情況 2016年5月9日,環保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過程中,對業主方進行了詢問,企業負責人認可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噪聲確對周邊居民作息造成了一定的影響。針對上述調查情況,環保執法人員制作了環境行政執法現場監察(勘驗)筆錄,并下達現場監察意見書,要求業主合理調整采砂碎石作業時間,完善治污降噪措施,避免對周邊居民午間和夜間休息造成不良影響,夜間嚴禁高噪聲作業。5月9日,市監察執法支隊會同市環境監測站對該碎石場碎石機噪聲開展了執法監測,如監測結果超標,將依法查處并督促企業開展整改。 據您反映,采砂船在作業過程中也存在噪聲污染。經調查核實,涉訴企業于2016年3月11日經樂山市航務管理局批準同意(樂航局〔2016〕25號文)在該區域內從事運輸通道疏浚作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條第二款:機動船舶有前款違法行為的,由港務監督機構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環保執法人員已將該情況向翠屏區地方海事處做了通報。 結合本次檢查,當事企業負責人表示將嚴格按照環保部門要求生產,妥善處理好所在地周邊群眾關系,主動接受監督,確保噪聲排放可控。
三、回訪情況 環保執法人員已將處理結果向您進行了電話回復,您對本次調查情況表示認可。 感謝您對我市環保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