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開展預拌混凝土用砂情況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從即日起對全市所有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將開展為期3個月的飛行檢查,重點抽測原材料砂中氯離子含量、貝殼含量和混凝土拌合物中氯離子含量。

一、檢查對象
全市范圍內供應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以及市政工程
項目現場攪拌站
二、檢查方式
(一)各縣(市)區建設局從即日起在2周內對屬地內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進行拉網式全覆蓋檢查,對存疑企業要進行夜間突擊檢查。
(二)市質監站結合日常“雙隨機”檢查,對全市所有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尤其是沿海區縣開展為期3個月的不定期飛行檢查。
三、檢查內容
(一)重點檢查預拌混凝土企業是否嚴格把關用砂的來源,保證砂的來源符合《福建省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標準(2018修訂版)》規定,用砂等原材料進廠信息登記及進廠復檢及使用情況,檢測方法是否采用《建筑及市政工程用凈化海砂》JG/T494標準。
(二)預拌混凝土企業是否嚴格執行《關于進一步加強預拌混凝土用砂質量管理的通知》(閩建建〔2018〕24號)的規定,是否違規使用海砂,重點抽測原材料砂中氯離子含量、貝殼含量和混凝土拌合物中氯離子含量是否符合要求。
(三)配合比設計及調整是否符合要求、出廠檢驗試塊和秤與罐的對應關系是否存在弄虛作假、是否按要求實時上傳有關生產及檢測信息。
建筑用砂是影響建筑工程結構安全的重要建筑材料,使用問題海砂將導致出現氯離子腐蝕鋼筋的情況,影響鋼筋力學性能和壽命,嚴重降低建筑工程耐久性,導致工程質量事故和嚴重質量問題。
開展專項行動是嚴厲打擊違法違規使用海砂行為,防范建筑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迫切需要。各預拌混凝土企業,要加強砂進廠(場)管理,立即開展自查自糾,砂使用前應按批自行或委托有資質的機構進行檢測,并在“預拌混凝土原材料進廠信息登記系統”進行進廠信息登記,同時在“建設工程主要材料報審及溯源公示平臺”向社會實時公布工程項目使用的每批次預拌混凝土用砂等原材料情況。
對抽查抽測發現的問題,各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嚴格處理:
1、混凝土拌合物氯離子含量不符合要求。經監督抽測,混凝土拌合物的氯離子含量不符合設計或規范要求的,各縣(市)區應移交我局列入黑名單,同時責令預拌混凝土企業停產整頓,查找原因消除質量隱患,工程實體按《福建省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標準(2018版)》附件9-11進行處理。
2、砂經監督抽測不符合要求。若監督抽測發現預拌混凝土用砂的氯離子或貝殼含量超過強條限額。工程實體按《福建省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標準(2018版)》附件9-9進行處理,對相應的預拌混凝土企業按照《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建設部令第81號)予以立案查處,并上報我局列入黑名單。
3、未按規定登記進廠信息。根據“福建省預拌商品混凝土質量動態遠程監管平臺”統計數據,在“預拌混凝土原材料進廠信息登記子系統”登記的砂按季度統計比實際使用的砂少10%及4000噸以上(含10%及4000噸)的,或者登記的原材料生產廠家等信息不真實或弄虛作假的,責令改正,并對預拌混凝土企業予以通報批評并不良信用扣分。一年內因上述違規行為被監管部門責令改正兩次及以上的,上報我局列入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