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裝備制造業進口優惠政策出臺
2008-04-25來源:中國振動機械網
財政部日前發布通知,宣布自2008年1月1日(以進口申報時間為準)起,對國內企業為開發、制造大型、精密、高速數控設備及其功能部件而進口部分關鍵零部件所繳納的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實行先征后退的政策。
數控設備及其零件進口的所退稅款將作為國家投資處理,轉為國家資本金,主要用于企業新產品的研制生產以及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財政部近期內連續多次出臺針對裝備制造業的優惠政策。2007年1月,財政部、發改委、國稅總局和海關總署聯合出臺了《關于落實國務院加快振興裝備制造業的若干意見有關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
該通知規定,對結構調整、產業升級、企業創新有積極帶動作用的重大技術裝備關鍵領域制定專項進口稅收政策,對國內企業為開發、制造這些裝備而進口的部分關鍵零部件和國內不能生產的原材料所繳納的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實行先征后退。
(源自:中華機械網)
文關鍵詞:
責任編輯:
環球破碎機網版權與免責聲明:(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