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受廣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邀請合格投標人就下列設備和有關服務提交密封投標:
國家煤炭應急儲備基地新沙煤碼頭堆場擴建工程(廣州港新沙煤礦泊位工藝系統改造四期工程后續工程)共新增BC38~BC45八臺皮帶機(托輥帶式輸送機)及其相應的輔助設備(含輸送帶、漏斗、溜管、除水裝置、除塵噴霧裝置等);拆除原有的OBC18(部分)、OBC18+、BC25皮帶機,并將拆下來的皮帶機部件回收用于新增皮帶機;對原有的OBC17、OBC20、OBC22、BC23、BC26皮帶機及其相應的輔助設備延長改造;OBC3-1、OBC9-1皮帶機改造成整體移動式皮帶;OBC15皮帶機頭部抬高改造;更換OBC17、BC23整條皮帶。包括設計、制造、運輸、安裝、調試、試驗、驗收及技術服務(交鑰匙式)。
新沙港外煤堆場接口工程(港區內)新增BC81~BC84四臺皮帶機(托輥帶式輸送機)及其相應的輔助設備(含輸送帶、漏斗、溜管、除水裝置、除塵噴霧裝置等),其中BC84皮帶機配置動態電子秤(1臺)并設置防塵罩;對原有的OBC13-1皮帶頭部抬高改造,包括設計、制造、運輸、安裝、調試、試驗、驗收及技術服務(交鑰匙式)。
2. 總工期:合同簽訂后120天內。合同簽訂后90天內交貨至現場,現場安裝時間(含空載、重載調試)不超過30天。
3. 交貨地點:廣州港新沙港務有限公司煤礦泊位堆場。
4. 合格的投標人:
1) 投標人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由企業法人組成的聯合體。
2) 投標人必須是所投皮帶機的制造商且具備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或是由具有前述資質之一的兩個單位組成的聯合體,且聯合體主辦方必須是皮帶機制造商。如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各方不具備上述機電設備安裝資質,獨立投標人或聯合體主辦方應委托具備上述機電設備安裝資質的單位承擔本標的的安裝任務,并提供安裝單位資質證書復印件(原件備查)。
3) 皮帶機制造商必須持有有效的質量監督部門頒發的皮帶機生產許可證,并提供證書復印件。
4) 承擔本項目安裝任務的單位應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提供安裝單位的營業執照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備查)。
5) 投標人應明確本項目的管理機構及擔任本工程安裝任務的項目經理姓名,項目經理應為機電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級別的注冊建造師(注冊單位為本項目的安裝單位),并提供項目經理的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及身份證復印件(前述證書/證件原件備查)。
6) 2009年至今,皮帶機制造商具有額定輸送能力不低于2000噸/小時的皮帶機銷售業績(須提供相應的業績清單,并加蓋公章)。
7) 投標人沒有因腐敗或欺詐行為而被政府取消投標資格仍處在處罰期內。
8) 投標人沒有因故被責令停止營業,沒有財產被接管、凍結或破產。
9) 投標人已購買本項目的招標文件。
5. 有興趣的投標人可從2013年8月8日起至2013年8月15日止(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4時(北京時間)到招標代理機構(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726號1樓)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為現金5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國內郵購者應將購買招標文件款及快遞費用人民幣50元匯至招標代理機構,開戶名稱: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開戶銀行: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體育東路支行,賬號:120905690610808。招標代理機構憑郵購者傳真的匯款單(請注明招標編號)用航空快遞寄去招標文件,但在任何情況下招標代理機構對郵寄過程中發生的遲交或遺失都不承擔責任。
6. 所有投標文件應于2013年8月28日上午9:30(北京時間)之前遞交到以下地址,招標代理機構將于2013年8月28日早上9:30在同一地點公開開標:
廣州市東風東路726號
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7樓會議室
7. 投標文件必須附有一份金額為45萬元人民幣,且有效期與投標有效期一致的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交到招標代理機構。
8. 招標代理機構將不負責投標者準備投標文件和遞交投標文件所發生的任何成本或費用。
9. 有關此次公開招標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招標單位查詢:
招標代理機構:
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廣州市東風東路726號
電話: 020 87768198-629、710
傳真:020 37658150
聯系人:李海津、林云濤
招標人:
廣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廣州市越秀區沿江東路406號
電話:020 83050998
傳真:020 83051004
聯系人:曾工
:2242538890 2233515786 280327213 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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