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陽新綜合整治露天采石場
2014-06-09來源:環球破碎機網
近日,湖北省陽新縣出臺《陽新縣采石企業綜合整治創建綠色礦山實施意見》,全縣長江邊、河湖邊、城區邊、干道邊、集鎮邊等“五邊”區域可視范圍內的露天采石場到2016年將全部關停。
據了解,陽新縣此次采石企業綜合整治分3年進行,今年全縣關停50% “五邊”區域可視范圍內露天采石場,創建綠色礦山不少于3家;明年全面開展綠色礦山創建工作,2016年前關停所有“五邊”區域可視范圍內露天采石場,全縣保留礦山企業均達到綠色礦山創建標準。
《意見》要求,對全縣采石企業的總體布局、開采規模、生態環境、林地占用、水土保持、安全生產、炸藥用量、稅費征繳等情況進行全面調查摸底,建立詳細的工作臺賬。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和開采要求的采石企業,由企業申請,經鎮區政府、林業、水利、公安、電力、國土、安監、環保等部門及縣整治領導小組審批后,方可復產復工。
《意見》規定了采石企業復工復審核十不準事項,即:不準新批和新設置采礦權,不準礦山擴界和新增機組,凡出讓期限已到期到量或越界超量開采的不批準復工,凡未依法繳納稅費的不批準復工,凡未按標準配備礦石運輸車輛的不批準復工,凡違法占用林地的不批準復工,凡證照手續審批資料不齊全的不批準復工,不符合安全距離和安全生產條件的不批準復工,周邊群眾反映問題強烈的不批準復工,非法轉讓采礦權的不批準復工。
《意見》強調,對達不到綠色礦山標準的采石企業由縣政府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經整改驗收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予以停產整頓直至關閉;對率先達到綠色創建標準的礦山企業,優先申報省市級綠色礦山,并享受適當增加開采規模、提前返還備用金等優惠政策。
責任編輯: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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