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加強礦產資源勘查實施方案和開發利用方案編制評審工作
2016-06-30來源:環球破碎機網
云南省國土資源廳將加強礦產資源勘查實施方案和開發利用方案的編制評審工作,以推進礦產資源合理勘查和開發利用,提高礦產資源勘查工作質量和開發利用水平。這是記者日前從云南省國土資源廳獲悉的。
根據規定,云南省國土資源部門對礦產資源勘查實施方案和開發利用方案經評審后不再進行備案,保留勘查實施方案和開發利用方案的技術評估、評審。礦業權(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編制勘查實施方案和開發利用方案,也可委托有關中介單位編制,只需提交勘查實施方案、開發利用方案,及評審機構或單位出具的專家審查意見。同時,國土資源部門將采取公開方式選取3家以上有一定技術力量或相應地質勘查和
礦山設計資質的單位代為組織對勘查實施方案和開發利用方案進行評審。礦業權(申請)人需評審勘查實施方案和開發利用方案時,應在國土資源部門公示的評審單位中選擇評審單位對勘查實施方案或開發利用方案進行評審。
據悉,云南省國土資源部門將建立健全方案評審專家庫。聘請熟悉地礦行政管理、地礦法律法規和政策,有經驗的多領域方面的專家,組成方案評審專家庫,承擔具體的評審論證工作。評審單位將組織專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及技術規范要求對方案進行評審,并對評審組織程序的合規性及專家意見客觀性、準確性、一致性負責。在編制、評審方案時,增加規劃查詢結果;對已設探礦權采礦權涉及禁止區的,告知礦業權人按相關要求,依法依規逐步有序退出;開發利用方案中涉及采礦許可證證載開采礦種以外、按規定應變更(含增列)開采礦種的,專家審查意見中需明確擬變更(含增列)開采礦種的相關論證意見;對礦產資源“三率”指標進行重點審查,并在專家審查意見中明確相關的評審意見和結論。
該廳要求,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嚴格執行“六個嚴禁”規定,嚴禁違反規定插手干預《方案》評審工作。勘查實施方案、開發利用方案評審單位及評審專家違反有關規定,不按規定進行評審的,國土資源部門應終止評審單位的組織評審資格,不再委托其承擔勘查實施方案、開發利用方案的評審工作。
方案評審結果實行公開制度。國土資源部門對勘查實施方案、開發利用方案評審結果應在評審結果確定后7個工作日內在省級國土資源政務網站上進行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責任編輯: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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