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廳部署探礦權審批協查銜接工作
2016-07-21來源:環球破碎機網
近日,福建省國土資源廳下發通知,要求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做好探礦權審批協查銜接工作。今后探礦權申請人在辦理勘查登記申請時,由省廳通過福建省礦業權登記管理系統發給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協查,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提交協查意見,并上傳省廳。
福建廳決定,自6月29日起,廢止《福建省國土資源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探礦權延續變更協查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國土資源廳轉發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加強探礦權人放棄勘查區塊范圍地質資料匯交管理的通知》。今后探礦權申請人在辦理勘查登記申請時,不再向市、縣二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礦業權規劃審查表》、《探礦權設置等有關情況審查表》等。
福建廳明確,探礦權審批協查的內容主要是:明確勘查區域是否存在礦權重疊和爭議;明確勘查區域屬于哪類本級礦產資源規劃分區;明確勘查礦種屬于本級礦產資源規劃鼓勵、限制、禁止、允許中的哪類礦種;探礦權人退出的勘查區塊面積,該退出勘查區塊內是否有開展地質工作,是否需要匯交地質資料;明確探礦權人是否依法勘查;與探礦權相關的其他問題。
責任編輯:宋欣
環球破碎機網版權與免責聲明:(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