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建廳、省發改委、省工信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聯合印發《關于加強建筑垃圾管理和資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提出,到2020年,全省城市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20%以上;到2025年,達到50%以上。
推進源頭減量化
優化建筑設計,在保證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盡可能延長建筑使用壽命。
推廣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以及商品房全裝修等建設方式。
支持使用可再生、可循環利用的綠色建材和施工周轉工具。
完善分類管理
進一步完善建筑垃圾分類管理辦法,按工程渣土、混凝土、砌塊磚瓦、路面瀝青、輕物質料(木料、塑料、布料等)、金屬材料等對建筑垃圾進行劃分,實行分類存放、運輸、消納和利用。
禁止將生活垃圾、工業垃圾等混入建筑垃圾,對含有危險廢物納入環境監管的建筑垃圾,要按照環境保護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督促定點存放
落實總承包企業和
項目經理負責制,在施工(拆除)組織方案中,制定現場建筑垃圾定點存放、分類管理、環境保護、清理運輸等專項措施,并督促執行。
實現無塵化運輸
按照“四統一”要求,對車輛統一編號、統一標識、統一密閉改裝、統一安裝衛星定位裝置,實現建筑垃圾無塵化運輸和全程動態監管。
嚴肅查處沿途遺撒、隨意傾倒等違法違規行為。
建立綜合監管信息平臺
要加快建立建筑垃圾綜合監管信息平臺,對建筑垃圾施工(拆除)現場、運輸車輛、消納場和資源化利用企業實行在線管理,具備部門協同、數據統計分析、信息共享、智能服務等功能,促進建筑垃圾管理精細化、規范化。
重點推廣再生產品
制定建筑垃圾再生產品推廣應用政策,在政府投資的市政基礎設施、海綿城市建設、房屋建筑中,優先使用符合質量標準或取得綠色建材標識的再生產品。
將符合節能減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環要求的再生產品,納入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設工程材料設備產品目錄,予以重點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