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中心城區建筑垃圾白天運輸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市污染防治攻堅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強化中心城區建筑垃圾白天運輸管理,規范建筑垃圾運輸處置行為,有效控制中心城區揚塵污染,堅決打贏打好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依據《河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南陽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并參照外地市做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加強中心城區建筑垃圾日常管理,規范建筑垃圾核準運輸處置行為,推進建筑垃圾運輸公司化、規模化、專業化運行,使建筑垃圾違規運輸得到根本遏制,城市環境整潔有序,空氣質量明顯提高。
二、運輸時間
從4月20日零時起,我市對中心城區建筑垃圾運輸時間由夜間運輸調整為白天運輸。非冬季清運時間為每年4月至10月上午9時至下午6時,冬季清運時間為每年11月至次年3月上午10時至下午5時。其余時間禁止建筑垃圾外運。
“冬防期”和“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按照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遇到重大慶典、大型群眾性活動、重要會議等情況時,必須按照交通管制規定執行。
三、主要任務
(一)規范運輸市場。建筑垃圾運輸實行公司化管理、市場化運作機制,杜絕無序競爭。全面清理建筑垃圾運輸車輛,不符合“四統一”(統一編號、統一標識、統一密閉改裝、統一定位系統)和有關規定的車輛不得從事建筑垃圾運輸。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企業須經相關管理部門備案,取得建筑垃圾運輸資質。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未經核準從事建筑垃圾運輸的單位運輸。杜絕個體運輸車輛和其他未經核準的運輸企業參與建筑垃圾運輸。
(二)規范審批程序。建筑垃圾生產方應在開工5日前向區級建筑垃圾行業主管部門提出書面排放申請,并提供以下相關處置內容和材料:
1.處置種類,施工相關設計圖紙,包括總平面圖、地下開挖平面圖、基坑開挖圖等;
2.排放申報量、回填量;
3.與區建筑垃圾特許經營運輸單位簽訂的運輸合同;
4.施工場地及工地出入口“六全”措施及衛生保潔措施;
5.處置費繳費憑證。
建筑垃圾生產方排放申請通過后,由區級建筑垃圾管理部門予以核準,發放建筑垃圾準運證,上報市城管部門審核備案。
建筑垃圾運輸車行駛路線由市公安交警部門審核辦理,符合要求給予辦理建筑垃圾運輸通行證,通行時間應避開商業繁華區、人口密集區、敏感地段及上下班(上放學)高峰期。
(三)規范處置核準。嚴格建筑垃圾特許經營企業管理,嚴把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準運許可關,執行《南陽市物價局關于南陽市城區建筑垃圾收費標準的通知》(宛價房函〔2006〕16號)標準,嚴厲查處擾亂價格市場的違法行為。
四、任務分工
(一)四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建筑垃圾處置核準;負責向建筑垃圾特許運輸企業發放建筑垃圾準運證;嚴格監管轄區建筑垃圾特許經營企業經營行為;負責建筑垃圾消納場(臨時中轉場)、再生利用處理企業的建設與監管;查處未經核準擅自清運、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和個人;負責未經審批建筑工地的管控;配合市公安、交通、城管、住建部門查處未經覆蓋、沿途遺撒、隨意傾倒等違規處置建筑垃圾行為。
(二)市城管局:負責中心城區建筑垃圾日常監督管理;負責四區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審核備案;負責四區建筑垃圾特許經營企業審核備案。
(三)市住建局:負責督促四區加強對有合法手續的房建和市政施工工地源頭管理,嚴格落實“六全”措施;督促四區加強管理施工企業使用核準的特許經營企業運輸建筑垃圾。
(四)市公安局:負責建筑垃圾運輸車輛運輸線路審查,向符合規定的車輛發放建筑垃圾通行證;查處未辦理通行證駛入中心城區的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查處不按規定路線和時間行駛的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查處無證運輸、套牌、涂抹車牌,國III及以下黃標車老舊車、拼裝改裝車參與運輸等違法違章行為;查處建筑垃圾運輸車輛超高超載、超速行駛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市交通運輸局:對具備道路運輸經營資質的建筑垃圾運輸企業核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對其運輸車輛核發道路運輸證(營運證)。依法查處建筑垃圾運輸車輛無證經營、超限運輸、脫落溢(揚)撒等違法違規行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調整建筑垃圾運輸時間,是進一步規范建筑垃圾清運管理,加快推進中心城區建設發展的客觀需要,也對原有工作標準提出更高要求。各級各單位要切實加強領導,整體協調,嚴格按照職能職責,認真部署,精心組織,把建筑垃圾白天運輸管理工作落實到位。
(二)注重宣傳引導。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強化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輿論引導,宣傳解釋建筑垃圾白天運輸的重要意義和要求,加強建筑垃圾運輸企業日常管理,注重駕駛員的培訓教育,徹底改變長期以來我市建筑垃圾夜間運輸習慣。同時,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加大對建筑垃圾運輸和處置違法違規行為的曝光率,設立舉報投訴電話,接受群眾監督。
(三)完善工作機制。一是建立舉報有獎制度,由市財政撥款設立專項獎勵基金,對查實的違規運輸行為,對舉報人進行獎勵。二是落實責任倒查制度,對各類建筑垃圾運輸違規違法行為,各單位按照工作職責,追究駕駛人員、車輛所有人的責任,同時追究運輸企業、施工企業、建設單位的責任。三是實行紅牌停工制度,對違反建筑垃圾運輸要求且拒不整改的單位,一律由行業主管部門實行紅牌停工整頓。
(四)強化執法處罰。一要強化白天日常管理,嚴格處置核準,嚴格建筑垃圾運輸企業管理,加強工地源頭監管,嚴格路線、時間審查管理,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共同做好建筑垃圾白天運輸;二要開展常態化監管檢查,夜間充分利用市公安、住建等監控平臺對車輛和工地進行電子眼抓拍,發現超時段作業一律按照上限處罰,防止施工工地違規作業、車輛違規運輸,杜絕出現管理空白和工作空檔;三要建立完善“三方懲處”機制,適時開展建筑垃圾聯合執法行動。市、區公安、交通、城管等執法部門要完善常態化聯合執法機制,按照各自職責對違規運輸車輛進行嚴管重罰,形成嚴厲打擊建筑垃圾違法違規運輸行為的高壓態勢,助力打贏藍天保衛戰。
(五)強化督導考核。市污染防治攻堅辦對建筑垃圾白天運輸及聯合執法行動開展情況進行不定期督導檢查,嚴格按照《南陽市“三散”污染治理工作考核辦法》(宛環攻堅辦〔2019〕434號)相關規定,對工作成績突出、成效顯著的政府(管委會)和部門予以表彰獎勵;對責任落實不到位、監管不到位、工作推進不力,累計檢查發現超過3個以上問題的,對區政府(管委會)按照2020年生態補償及獎懲考核辦法實施財政獎懲扣罰,并對相應責任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實施責任追究。
其他縣(市、區)政府(管委會)結合本地實際參照本方案執行。
南陽市城市管理局辦公室2020年4月1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