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寧市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及習近平總書記對廣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自治區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踐行新發展理念,堅持治水、建城、為民,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堅持綠色發展,強化河湖長制,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和結果導向,堅持懲防并舉、疏堵結合、標本兼治,不斷深化合作,增強部門合力,共同維護南寧江河河勢穩定,保障防洪、通航和水生態安全,鞏固提升首府生態優勢,守護好南寧綠城碧水藍天。
△“水潤邕城”《老口水利樞紐》。黃佩強攝
為積極踐行新發展理念,扎實推進中央和自治區關于掃黑除惡常態化的決策部署,切實解決河道非法采砂突出問題,南寧市10月底印發了《南寧市河道非法采砂問題整改方案》,持續壓實壓緊屬地河道采砂管理職責,嚴格規范河道采砂活動,嚴厲打擊非法采砂行為,進一步鏟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健全河道采砂監督管理長效機制,切實維護好全市水生態環境和河道采砂管理秩序。一方面明確興寧區、馬山縣于2021年12月31日前加快完成非法采砂點及非法堆砂點整改。另一方面,督促各級各部門加強日常監管,各縣(市、區)、開發區要舉一反三,持續開展轄區內非法采砂查處工作,整改時間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確保全市河道采砂規范化監管持續向好。
強化聯合監督檢查和執法打擊
(一)組織開展郁江、紅水河河道采砂綜合整治行動。督促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采砂管理責任,規范河道采砂許可,加強日常巡查監管,開展聯合執法,保持非法采砂高壓嚴打態勢。聯合百色市、崇左市、河池市結合郁江、紅水河道采砂管理出現的新情況、新變化,加強對問題易發多發、群眾反映強烈的重點江段和敏感水域進行暗訪巡查,積極探索河道采砂管理聯合機制,累計開展水行政執法監督80次,巡查里程13168.7公里,水面面積126.7平方公里,嚴厲打擊“沙霸”及其背后保護傘。另外橫州市出動執法人員123人次、執法船只15艘次、巡查里程530公里,檢查采砂船52艘次、運砂船23艘次,驅離滯留禁采區采砂船11艘次,開展聯合執法行動2次,立案2起,查扣非法采砂船1艘、運輸船1艘;查處非法采砂案件1件、非法運砂案件1件。隆安縣出動執法人員30人次、出動車輛8車次、巡查里程130公里,未發現非法采砂行為。通過執法,有效維護了采(運)砂管理秩序,確保郁江防洪、供水、通航和水生態環境安全。
△2021年9月29日西鄉塘區河長辦根據群眾舉報第一時間組織人員打撈洹龍騰橋下的二坑溪水面漂浮的污染物。盧明發攝(二)南寧市注重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水利、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海事、農業農村、公安部門等河長會議成員單位密切配合,開展打擊郁江非法采砂犯罪專項行動,對查處非法采砂、非法運砂時發現的涉砂犯罪線索,及時移交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推動掃黑除惡常態化,強化源頭治理,暢通線索舉報渠道,通過日常監管與專項行動相結合,及時移送涉黑涉惡線索。由各級黨委、政府領導帶頭,全年帶動全市四級河長開展巡河(湖)12.75萬人次、督查幫扶101次,協調解決一批河湖問題。
(三)督促各地結合郁江“禁漁”和中央環境督察反饋問題的整改,開展聯合巡邏執法,加大巡航執法頻度,建立完善水利、公安、航道、海事、農業農村等聯合巡查制度和信息溝通制度,切實提升打擊整治合力。全年南寧市開展打擊非法采砂專項整治累計巡查河道長度9867.6公里,出動執法人員1370人次,查處非法采砂行為3起、非法采砂船3艘,立案5件,處罰5人罰款12.7萬元。南寧市建立“河長+檢察長”協作機制加強河湖管理保護工作,以“行政+司法”的雙督促檢查機制有效解決了2021年初八尺江水葫蘆等媒體曝光的河湖問題。以信息化為有效載體,通過南寧市河長制信息化監督管理平臺強化對各縣(市、區)河湖的常態化巡查,發現問題及時交辦、建立問題臺賬、督促整改落實。南寧市第1號總河長令督辦整治的河湖“四亂”等問題已核實611個,已銷號609個,銷號率99.67%。建成區累計清理岸線垃圾及水面漂浮物0.74萬噸,清理菜地12.03萬平方米,有效保護河道及兩岸環境。2021年1-11月,41個河長會議成員單位共開展巡查94次,解決西明江26#排口污水溢流及非法網箱養魚等各類問題。暢通信息化監管,完善建立實行市、縣、鄉鎮(街道辦)三級河湖幫扶督查機制,對能立行立改的立行立改,對問題嚴重的通報約談,督促限期整改。
強化涉砂船舶監管,推動非法采砂源頭治理
水利會同交通、海事、農業農村等部門聯合開展非法采砂船舶清理整治專項行動。推動沿江各地壓實屬地管理責任,組織開展采砂船(機具)和采砂點檢查工作。對郁江干流及所有主要支流和湖泊停泊、移動或作業的采砂船舶進行全面排查,嚴查證件不齊、船證不符的采砂船,依法查處查獲的“三無”采砂船運砂船等。劃定采砂船舶指定停泊區,對停泊采砂船進行登記造冊并做好進出場監控、記錄。依法查處和取締非法采砂船建(改)造點,嚴防和杜絕對采砂船進行非法改裝、偽裝或隱藏采砂設備等行為。全面核實所屬轄區內的港口、碼頭情況,對未經審批、違法違規建設的港口、碼頭,依法予以依法取締;對未經批準或未按相關批準要求設置的采砂區、堆砂場、上砂點要依法依規查處、取締、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