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項目名稱:擴建30條高壓化成箔生產線技改項目
建設地點:汶川縣漩口鎮立敦電子科技(阿壩州)有限公司廠區內
項目投資:1.9億元
總占地面積:60.46畝(不新增用地)
建設內容和規模:擬投資1.9億元在汶川縣漩口鎮立敦電子科技(阿壩州)有限公司廠區內,擴建30條高壓化成箔生產線,新建廠房、110KV變電站共18764m2,使全廠達到年產高壓化成箔576萬平方米。
(二) 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及采取的相應措施
1、施工期
A、廢水:施工期廢水主要為施工場地的施工廢水、進出運輸車輛沖洗廢水、施工人員生活污水。施工人員就近租用當地農戶民房,不需修建臨時生活設施,因此,施工期產生的生活污水直接利用現有設施。施工機械、車輛所產生的含油廢水或廢棄物,不得隨意棄置和傾流,可用容器收集,回收利用,以防止油污染。機械保養沖洗水、含油污水不得隨意排放,經相應隔油處理后再回用。
B、廢氣:施工期廢氣主要來源于頻繁使用機動車輛運輸建筑材料、施工設備排出的廢氣,主要污染物是HC、CO、NOX等;同時,車輛運行,裝卸建筑材料時將產生揚塵;對建筑物內外進行裝修時(如表面粉刷、油漆、噴涂、裱糊、鑲貼裝飾等),產生油漆和涂料噴涂廢氣(舍甲醛、苯系物揮發性有機物),采取相應的治理措施后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C、噪聲:工程施工過程中噪聲源主要來自載重汽車、吊車、電鋸等施工機具作業時產生的噪聲,噪聲值在65?88dB之間。合理布局施工機械,并安放在臨時建筑房內作業,合理安排施工強度,作好施工組織設計,將高噪聲施工機械盡量遠離周圍的敏感點,減輕施工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禁止夜間22:00至次日06:00高噪聲設備進行施工作業。如需在夜間使用機械、設備施工,必須提前十日向區環保局提出申請,未經批準不得從事夜間施工作業。
D:固廢:因涉及土建工程已經完工,無土石方開挖環節。施工生產的廢料首先應考慮廢料的回收利用,對鋼筋、鋼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類回收,交廢物收購站處理;對不能回收的
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廢料、含磚、石、砂的雜土等應集中堆放,定時清運到指定垃圾場,以免影響環境質量。
為確保廢棄物處置措施落實,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單位應主動向四川阿壩州工業園區管委會備案,按照開發區管委會的要求對施工固廢進行統一處置。
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同一期員工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市政環衛送往垃圾處理廠進處理,不會對環境造成影響。
施工期的環境影響為局部的、暫時的、可逆的,只要建設單位嚴格釆取有效的預防治理措施,做到“清潔施工、文明施工”,確保各污染物達標排放,可有效減緩施工過程對環境的影響,將施工影響降至可承受的程度。隨著施工期結束,影響也將隨之消失,因此對當地的整體環境造成的影響較小。
2、營運期
A、廢水:本項目建成后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含磷化成廢水、其它化成廢水、洗滌廢水、樹脂交換廢水、高鹽廢水。本工程對廢水實行“分質處理”。高鹽廢水為下清水,直接排放至古溪溝。生活污水通過修建二級生化系統進行處理,達到《廢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一級標準后,排入古溪溝。含磷化成廢水通過磷酸回收系統,回收,回用于生產。其它化成廢水進入廢水處理站進行處理,達標后大部分回用于生產冷卻用水,少量用于綠化,不外排。洗滌廢水經過離子交換樹脂處理后回用,不外排。已建廢水處理規模2700m3/d,項目建成后排入廢水處理站處理水量共計400m3/d,廢水處理站足夠接納所有廢水。項目所有工業廢水均不外排,生活污水經過處理達標后排放,因此對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
B、廢氣:本項目廢氣主要來源于油煙及少量焊接帶來的煙氣。油煙通過油煙凈化裝置可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二級標準。項目焊接使用清潔能源天然氣,且焊接時間很短,影響隨焊接時間結束而消失,且能達到可達到《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二級標準。因此通過采取相應措施后對環境影響較小。
C、噪聲:本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自電機機器運轉噪聲和風機空氣動力噪聲。項目主要產噪設備為冷卻塔,水泵等。通過采取相應的隔聲降噪和管理措施后對周圍聲環境的影響較小。
D、固體廢物:本項目固體廢棄物主要有3類。第一類為不合格鋁箔,含金屬鋁及其氧化物,屬于一般固廢,外售鋁廠作生產金屬鋁的原料;第二類為污水處理站污泥,主要含鋁、磷等,
屬于一般工業固廢,送水泥廠利用;第三類為工作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定期送當地市政垃圾處理系統處理該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對外環境的影響較小。
(三) 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項目選址于汶川縣漩口鎮立敦電子科技(阿壩州)有限公司廠區內擴建,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建設符合《四川汶川地震災區工業生產力布局和產業結構調整規劃》,符合汶川縣漩口新型工業園區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項目貫徹了“凊潔生產、總量控制、達標排放”的原則,只要嚴格按照本報告書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對策,加強內部環境管理,落實廢水、廢氣、噪聲、固廢治理措施和風險防范應急措施,保證環境保護設施的可靠穩定運行,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從環境角度而言,項目在擬選地址的建設可行。
(四) 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面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眾認為必要時向建設單位或者其委托的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索取補充倍息的方式和期限索取報告書簡本方式與期限:公眾可以在本公吿發布后的10個工作日內,到本項目的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
索取補充信息方式與期限:公眾可以在本公告發布后的10個工作日內,到本項目的環評單位或建設單位索取補充信息。
(五) 聯系方式:
(1)建設單位單位名稱:汶川縣漩口鎮立敦電子科技(阿壩州)有限公司;聯系人:李發平;聯系電話:13990429048
(2)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單位名稱:東方環宇環保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單位所在地;河南省安陽市殷都區鐵西路46號;
電 話:028-87731206 傳真:028-87736236;
郵 箱2073778931@qq.com;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位于評價區域內的周邊居民及相關人群。
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公眾對建設項目所在地環境質重現狀是否滿意;公眾對該擬建項目的了解程度;公眾是通過何種途徑了解本項目的;公眾在了解逢設項目基本憒況后對該建設項目持何種態度,公眾對該建設項目環保方面有何建議和要求。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在建設項目周邊采取間卷調查方式,征求公眾意見。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公眾可以在本公告發布后的10個工作日內(2015年1月 20日至2015年2月3日),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設單位或者環境影響評價單位提交書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