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全市建筑垃圾治理,提升資源化利用水平,推動改善城鄉人居環境,市政府發布《天津市全面加強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到2027年,建筑垃圾減量、產生、運輸、處置、利用全過程管理體系基本健全,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5%以上。
加強建筑垃圾源頭管理
穩步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廣綠色施工、全裝修或標準化裝修交付,從源頭減少建筑垃圾產生。
依照《建筑垃圾處理技術標準》,將建筑垃圾分為工程渣土、工程泥漿、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裝修垃圾,實行分類處理,因地制宜明確處理方式,嚴禁將建筑垃圾直接與生活垃圾混合處理。工程渣土和干化處理后的工程泥漿可用于土方平衡、場地平整、道路建設、環境治理或燒結制品等;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裝修垃圾優先用于生產再生骨料、再生建材、道路材料等。
居民小區的裝修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責任人規定的暫存點單獨堆放。鼓勵采取提前預約、箱體收集等方式收運裝修垃圾,研發裝修垃圾預約清運微信小程序。
強化建筑垃圾運輸監管
修訂完善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技術規范,明確外觀規格、標志標識、密閉裝置、北斗衛星定位、安全配置、裝卸記錄、數據傳輸等要求。將建筑垃圾運輸車輛運行軌跡、裝卸記錄等信息接入建筑垃圾信息化監管平臺,實施運輸作業過程監管。
規范建筑垃圾處置
通過實施標高治理、堆山造景、坑塘治理、土地復墾等,規劃、儲備一批大量用土場景,強化工程渣土消納兜底保障。
推進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
按照資源化利用技術先進、處理能力略有盈余的原則,合理布局建設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設施,原則上除市內六區外,其他區每區至少建設一座資源化利用設施,滿足本區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需求,環城四區設施同步保障市內六區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需求。
制定建筑垃圾再生產品應用標準,在建筑垃圾信息化監管平臺公布再生骨(粉)料等再生產品及生產廠家信息,鼓勵將產品價格納入建設工程材料造價信息清單。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在可應用部位,積極使用符合標準的建筑垃圾再生產品,應用比例不低于10%。
加大監管執法力度
完善建筑垃圾巡查體系,利用無人機、衛星遙感監測等技術手段,實施動態巡查,提升建筑垃圾問題發現、預警、處置能力。將建筑垃圾治理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深化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等相結合,納入“無廢城市”建設,強化多元協同共治,提升綜合治理水平。充分發揮廣播、電視、網絡、報刊等媒體作用,積極發動群眾共同參與建筑垃圾治理,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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